资金筹集的管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现代企业理财手册下》第1722页(4866字)

外商投资企业的资本筹集包括中方合营者的自有资本、外资和银行信贷资金。

1.投入资本的财务管理

(1)投入资本的比例、方式等都已在前面阐述过,这里不再赘述。外商投资企业投入资本核算,主要是根据合同的规定,核算和监督投资者各方实际投入资本的数额的情况,为此,要设置“实收资本”科目,用来核算外商投资企业从合营各方实际收到的资本数额。该科目属于投资人权益类会计科目。如果是独资企业,特别是由外商直接经营管理的小型企业,往往会出现外商个人为企业垫付款项或向企业提取款项的情况,因此,除了应设置“实收资本”科目以外,还应为外商个人专门设置“业务往来”科目,以便将外商垫款或提款与实收资本分开核算。

在“实收资本”帐户中,既要反映按合同规定的币种所表示的实收资本金额,又要反映按记帐本位币表示的实收资本的金额。企业除了设置“实收资本科目”外,还应设置“资本公积”科目。

(2)投资者各方以货币出资时,应按存入开户银行的金额和日期,并以银行开具的收款单证为依据进行记帐。原则上是借方记“银行存款”科目,贷方记“实收资本”科目。

投资者缴入的出资额,如果需要折合记帐本位币,在有关资产帐户中,应按照业务发时的人民币汇率进行记帐。在实收资本帐户中,按照合同约定的人民币汇率折合,合同未作约定的,按照企业收到出资额时的人民币汇率(即人民币市场汇率)折合。

例如:1.中方出资额为100万元,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100万

贷:实收资本——中方 100万

2.外方出资额为20万美元,按合同约定的人民币汇率折算,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美元户 1,780,000

(US2$20万美元按当日人民币汇率¥8.90折算)

贷:实收资本——外方 1,740,000

(us$20万美元按约定汇率¥8.70折算)

资本公积——

——资本折算差额 40,000

以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材料实物投资的,应按所投入的实物开列清单,详细载明各项实物的数量和价值,与验收人员与合营各方代表签字证实,即以此作为核算的依据。其核算方法与货币投资核算相同。

以工业产权或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投资时,合资企业在向有关部门咨询时并对其实际价值做出合理的评价和鉴定以后,根据合营各方商定的价值,登记入帐。其核算方法与货币投资核算相同。

(3)企业出现亏本,弥补和冲转资本

外商投资企业由于收支不平衡,支出大于收入,导致亏本,经董事会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向原登记管理部门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手续,双方都可将亏本冲减投入资本。具体核算办法是外商投资企业各方按出资比例所承担的亏损额,冲减各自的实收资本科目,同时贷记“未分配利润”科目。

2.银行贷款的管理与核算

(1)银行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贷款种类及贷款限额。

银行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贷款种类包括流动资金贷款,结算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抵押贷款。上述贷款分为人民币贷款和外币贷款。借什么货币还什么货币,外币贷款按外币计收利息。现汇抵押贷款则只贷放人民币资金。

为了解决外汇和资金的不足,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贷款最高限额不能超过合营企业注册资本额的200%;以物品作为还款保证的贷款,借款额不能超过合营企业质押品现值的70%,由中国银行根据合营企业的资信情况,并区别不同行业和贷款用途掌握批准发放贷款。

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在生产流动过程中需要借贷的短期周转资金,以及其他必需的信贷资金,经中国银行审核后,优先贷放。

为了帮助外商投资企业解决外汇暂时有余而人民币资金不足的困难,中国人民银行允许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外汇抵押贷款,指外商投资企业以其自有外汇、投资外汇、经营外汇、境内外借入外汇做抵押,获取的人民币贷款。抵押外汇人民币贷款只对设在我国的中外合资合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发放,不对外商独资企业发放。抵押外汇的币别,目前仅限于美元、日元、港元、德国克和英镑五种。外汇抵押人民币贷款的利率贷款优惠,人民币贷款与用作抵押的外汇互不计息。《外汇抵押人民币贷款审核表》如图。

外汇抵押人民币贷款审核表

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在生产流动过程中需要借贷的短期周转资金,以及其他必需的信贷资金,经中国银行审核后,优先贷放。

为了帮助外商投资企业解决外汇暂时有余而人民币资金不足的困难,中国人民银行允许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外汇抵押获取贷款,指外商投资 企业以其自有外汇、投资外汇、经营外汇、境内外借入外汇做抵押,获取的人民币贷款。抵押外汇人同币贷款只对设在我国的中外合资合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发放,不对外商独资企业发放。抵押外汇的币别,目前仅限于美元、日元、港元、德国马克和英镑五种。外汇抵押企业人民币贷款优惠,人民币 与用作抵押的外汇互不计息。《外汇抵押人民币贷款审核表》如图。

(2)短期银行借款的财物管理

外商投资企业向银行申请的贷款中流动资金借款即合营企业在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过程中短缺的短期周转资金的贷款,结算贷款是合营企业解决在国内外销售过程中被在途商品占用的生产资金而需要的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与结算贷款属于短期贷款。借款时其帐务处理,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短期银行借款”科目。归还时作相反的分录,其利息按月列入“管理费用”科目、“利息支出”科目;未付时应先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应付利息”科目。外币的短期银行借款,折合成人民币记帐,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银行借款”科目,但发生汇兑损益时,应分别转入借或贷款“汇兑损益”科目。

例1.借入银行贷款100万元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户 100万元

贷:银行贷款——人民币户 100万元

归还贷款,记付利息 200元

借:银行贷款——人民币户 100万元

利息支出 200元

贷:银行存款——人民币户 1,000,200

(3)长期银行贷款的财务管理

长期银行贷款主要用于企业筹建期间的基本建设,以及企业为扩大业务经营和进行更新改造增加固定资产。长期借款可以中国有关银行人民币贷款,也可以向中国银行或其他指定银行借入外币借款。

长期贷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在基建期间应计入工程成本,作为固定资产原价以一部分;工程完工交付使用以后,可直接计入当期费用。因而,凡属在基建期间的长期银行借款的利息支出应借记:“在建工程——工程管理费”,凡属工程交付使用以后的长期贷款利息支出应借记“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长期借款”科目用以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单位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借款,其帐户结构如下:

长期贷款表

3.股本与贷款的合适比例

股本就是中方合营者的自有资本和外方投资者的自有资本。

股本所占比例越小,贷款越多,股本利润率越大,且股东承担的风险也越小,换言之,股本的大小与股本利润率成反比。其变化曲线图如下图。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股本为0,贷款占百分之百股本利润率是最合适的,外商投资的重要目的,在于获取利润,外商的股本利润率可高于贷款利率8~13%;某些投资大,回收期长的项目,甚至高于贷款利率15%~17%仍属合理。

例如该项目总额资额为1,000万美元,贷款年息为10%,经济分析中,未付利息前的盈利额为170万美元,试作股本与贷款比例分析,如果同意股本利润率高于贷款利率8%,即为18%,我们计算股本投资为40%和60%,并扣除所得税33%后,其股本利润率为:

股本比例为40%,则1,000×40%=400万美元

支付年息为600×10%=60万美元

股本比例为60%,则股本1,000×60%=600万美元

支付年息为:400×10%=40万美元

在本例中,股本比例为40%是合适的,而股本比例增至60%,则利润降至14.5%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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