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中国文书大典上卷》第270页(7338字)

【简介】:

通知的性质和作用 (一)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发布规章;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二)通知就是把一些事项告诉有关单位和人员知道,这是一种在实际生活和工作中应用范围极为广泛的公文,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机关、团体对个人,机关或单位互相之间,以及机关内部布置工作、传达事项、召开会议都采用这种形式。(三)通知既是下行文,也是平行文,是使用频率最高的一种公文,它适用于上级机关要求下级机关知道或办理的一般事项,上级机关对下级部署的某项工作有所指示,按内容不宜用“命令”或“指示”的事项;领导机关的秘书部门、办公机构对机关的下属部门传达会议文件或领导批示,转发上级机关文件,要求所属单位执行;转发平行机关和下级机关公文,供所属单位参考;平行机关和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互相知照需知事项;机关内部对各个部门告知或办理的事项,等等。

通知的种类 (一)根据内容和用途的不同,常用的通知可分为一般性通知、指示性通知、颁发性通知、会议通知和任免通知五种。(二)通知的种类,最常见的有五种:布置工作的通知;交流信息和情况的通知;转发报告、意见、请示的通知;召开会议的通知;发布行政法规、任免干部、传达领导意见的通知。(三)按照具体用途的不同,可以把通知划分为以下几类:(1)发布行政法规及各种规定的通知:这类通知是法规性和指挥性公文,它的权威性虽然不及“命令”、“指示”等,但也带有一定的强制执行的作用。这类通知又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印发、实施已制定的规章制度的通知,一种是其内容本身就是具体规定的通知。前一种通知要把规章制度作为附件印发,后一种通知一般没有附件。前一种通知如《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后一种通知如《国务院关于加强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管理的通知》。(2)布置工作和安排活动的通知:在向下级单位布置一项具体工作或安排一项规模较大的活动,并需要明确任务、作出指示时,不宜用“指示”时,可以用通知。布置工作和安排活动的通知,是具有指示作用的通知,它是有关单位开展并完成某项工作的依据,通知的内容则是应该遵照办理的事项。如《国家教委关于开展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育评估工作的通知》。(3)批转或转发其它机关公文的通知:对其它机关发来的反映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或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公文,可用通知的形式下发给有关机关。批转是对下级机关呈送的公文而言的,转发则是对上级机关、同级机关或不相隶属的机关的公文而言的。批转公文的通知如《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严格财政管理制止乱开减收增支口子的报告的通知》,转发公文的通知如《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农牧渔业部、水利电力部〈关于加强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管理的报告〉的通知》。(4)告知事项的通知:这是为使有关机关和人员了解某一事项而制发的通知,这类通知为知照类公文。会议通知、设置或取消机构的通知、设立奖项的通知、人事任免的通知等,都应算作告知事项的通知,人们在日常工作中使用这类通知的机会较多。告知事项的通知的标题可由三个要素组成,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成立国务院科技领导小组的通知》,也可以由事由和文种两个要素组成,如《关于×××同志任职的通知》,还可以只写文种,即用“通知”二字作标题。

通知的格式和例文 (一)各种通知一般都由标题、收文单位、正文、落款和日期几部分组成。通知的标题通常有三种写法:(1)写明发通知的机关单位、通知事项和文种,如《国务院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的通知》。(2)写明通知事由和文种,如《关于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决议的通知》。(3)只写“通知”两字。标题是后两种写法的通知,要在文后写上发文机关单位和日期。前一种写法,发文日期可写在标题之下,文后不必再落款和写日期。通知的收文单位(或个人),在标题之下,正文之前顶格书写,单独成行。通知的正文的写法,因通知的种类不同而有所区别。一般性通知是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或者要求下级机关知道一般事项时所使用的通知。这种通知的正文的写法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属于要求下级机关办理事项的,正文就要写明需要办理的事项及具体要求;如果单是为了告知情况,只需把时间、地点、事件等叙述清楚就行了。指示性通知也叫布置工作的通知,即上级机关用发“通知”的形式来对下级机关的某项工作作指示和安排,《国务院关于建立民族乡问题的通知》就属于指示性通知。这类通知的正文通常要写两个内容,一是发通知的根据,二是通知的事项(可分条叙述)。颁布性通知是上级机关发布某些行政法规时所使用的通知,如《国务院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的通知》。这种通知的正文很简单,一要写明颁布决定(有时只有一句话),二要写明执行要求(往往只有“请遵照执行”一句)。和颁布性通知相似的还有“批转性通知”和“转发性通知”。上级机关需要将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给其它单位参照执行时,往往就要写“批转性通知”。当下级机关要转发上级机关的公文,或需要转发同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时,通常就要写“转发性通知”。这两种通知的标题,一般都要写明什么单位转发(或批转)什么单位的什么公文,最后标明文种,如《国务院批转林业部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报告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业部等单位关于粮食合同定购与供应化肥、柴油挂钩实施办法的通知》。这两种通知的正文,常写两个内容,一是转发或批转决定及执行要求,如“国务院同意林业部《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同意商业部、农牧渔业部、石化总公司《关于粮食合同定购与供应化肥、柴油挂钩实施办法》,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贯彻执行”。二是进一步指明被转发或批转的公文所谈问题的重要性,借以引起有关单位的重视。有些转发性通知和批转性通知没有第二项内容,只有转发或批转决定及执行要求。在制发颁发性通知、转发性通知和批转性通知时,都应将要颁发的、转发的、批转的公文附在“通知”之后一起发出。会议通知使用很普遍,正文要写明什么时间、在什么地方、召开什么会议,参加人员及对参加人员的要求,要写得明确、具体。任免通知是上级机关任命或免去下级机关领导人或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宣布上级机关任免人员名单时使用的通知,其正文写法很简单,只要写明决定任免的会议或任免的依据、任免时间、任免人员的姓名和职务就可以了。(二)通知的格式,包括标题、正文和签署。标题一般包括发文机关、事由和公文种类。各种通知的写法略有不同:(1)指示性通知:这种通知适用于对下属机关或所属单位有所指示,但按其内容不适于用命令或指示发出,它一般没有附件。正文包括通知原由、事项、执行要求三部分。原由,简短扼要,说明发通知的目的,用“现通知如下”或“特(紧急)通知如下”等字句转入事项部分,其后用冒号。事项是正文的主体,要着重说明解决问题或办好某项事情的办法、措施等,结构上表现为分段或分条叙述。由于这类指示带指导性,下级机关必须贯彻执行,所以要写得符合实际,切实可行,表达要准确精炼。执行要求是结尾,习惯上多用“以上通知,望认真执行”、“特此通知,望认真贯彻落实”等语句。有的通知正文末尾不提执行要求。(2)事项性通知:事项性通知用于向有关方面知照某一事项或交流某些信息,既可在上下级之间使用,也可在平级之间使用,目的是要对方了解某件事或某些情况,一般不要求办理和执行,如成立、调整、合并、撤销某一机构,启用新印章,更正某一文件的差错等都要用到这类通知。(3)会议通知:会议通知用于知照某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及会议要求。会议通知应用广泛,行文方向也不确定,写法自由灵活。正文开头要写明召开会议的原因、根据、主持单位、会议名称,接着写会议的安排(主要内容、目的、起止时间、会议地点、与会人员、报到日期等),最后提出具体要求(文件及材料准备、证件、生活票证用品准备、接待事宜、乘车线路等)。(4)任免通知:任免通知,是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知照对有关人员任免决定的一种通知。这种通知写法简单,要求写明决定任免的时间、机关、会议或文件依据及任免人员的职务。任职通知,还附带说明该职务所享受的级别待遇;免职通知,说明“另行分配工作”等。此外,还有向本机关所属系统知照上级任免决定的通知,往往只写通知内容而不写根据,带有传达的性质。(5)批转、转发性通知:这种通知用于发布某一行政法规,批转下级机关公文,或者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这种通知包括“颁发”(“印发”)、“批转”、“转发”三种形式。三者职能作用不同,行文关系不同,运用时要严加区别。职能部门发布某些行政法规,如条例、规定、办法等,或印发有关文件,用“颁发”或“印发”;上级机关加批语下发给下级机关的文件,用“批转”;将上级机关、平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加按语发给所属单位参照执行,用“转发”。以上三种通知的正文一般都由缘由、意见(评价或决定)、意义和要求组成。批转性、转发性通知,有的在标题中省略“通知”二字,有成为独立文体的趋向。

【范例】:

关于印发《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持股管理规定》的通知

体改委〔1993〕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规范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持股,保证股份制试点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体改委等部门关于立即制止发行内部职工股不规范做法意见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我们制定了《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持股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此执行。

附件: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持股管理规定

国家体改委

一九九三年七月三日

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地推进物价改革

抑制物价总水平过快上涨的通知

国发〔1993〕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的意见,积极稳妥地推进物价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新的价格形成机制和价格调控体系,把物价上涨幅度控制在国家、企业和个人可承受的范围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控制国家管理的商品和服务项目提价。今年除按计划提高铁路货物运价和整顿电价,并严禁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方案执行外,各级人民政府不许搭车涨价和超出标准自己加价。

二、地方人民政府管理的价格,年内不再提高。对已经决定在下半年出台的调价项目(包括服务收费项目),如民用燃料、自来水水费、地方铁路运价和地方办电电价、市内公共交通票价等,也要从大局出发,今年内暂不出台。

三、有关部门准备出台的经济改革措施,凡可能对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今年内暂不出台;非出台不可的,要会同物价管理部门共同研究,采取必要的配套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市场物价的冲击。

四、各级人民政府为平抑市场物价已经安排的财政补贴,不得减少。已经建立了主要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的地区,要充分发挥基金的作用;尚未建立基金的地区要尽快建立起来。要进一步发挥国营商业部门在商品流通中的主渠道作用,以稳定市场、稳定物价。

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控制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的上涨。各地人民政府特别是大、中城市人民政府,要坚持不懈地抓好“菜篮子”工程,落实各种扶持政策,保证菜田面积,保证城市居民副食品的供应。对一些放开价格的副食品,价格上涨过猛时,要实行最高限价。

六、对部分城市出现的商界或企业联手提价、压价和拒销等行为要加以制止,引导他们走上行业价格管理的正常轨道,防止价格垄断的出现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

七、要进一步落实粮食收购保护价格政策,各地制定的保护价水平不得低于国务院制定的基准价。当粮食市价低于保护价时,必须保证按国家规定的保护价收购范围,收购农民手中的粮食。要切实落实粮棉“三挂钩”兑现办法,中央和地方都要按已出台的政策,把好处不折不扣地兑现给农民。要认真实行农业生产资料最高限价。要加强对农村用电的管理,完善农村电价管理办法。要坚决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涉及农民负担项目审核处理意见的通知》(中办发〔1993〕10号),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八、要加强对服务收费的管理,认真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制度,通过规范化管理促进收费秩序好转。对教育、医疗等行业收费过滥、标准过高的现象,要采取措施进行整顿。

九、要加强对房地产价格的管理。对实行国家定价的基准地价、居民商品住宅价格和建筑收费,要严格按国家物价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价格和收费标准执行,禁止低价批租土地,高价炒卖商品房。

十、各地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价格管理制度。对价格管理权限已下放给企业的重要商品,要建立提价备案制度,产品提价时企业须向当地人民政府和物价管理部门备案,并说明提价理由、提价幅度和出台时间。对已经放开的重要商品价格和收费,要建立定期审价制度。

十一、要坚持已经形成的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加强对市场物价走势的分析预测工作;充分利用和发挥价格信息系统的作用,加强信息发布制度,正确引导企业的经营方向和消费者的消费方向。

十二、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物价工作的领导,支持物价部门开展工作。对物价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要注意保持物价工作的连续性,物价检查监督工作要依法照常进行,物价工作必要的经费应予保证。

国务院

一九九三年八月十七日

批转或转发其它机关公文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清理整顿社会团体请示的通知

国办发〔1990〕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民政部《关于清理整顿社会团体的请示》,已经国务院批准,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在改革开放、对外交往、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大多数社会团体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社会团体管理法规不够健全和管理工作跟不上,致使社会团体中存在不少问题,亟需清理整顿。为了把这项工作做好,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对社会团体进行清理整顿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把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认真部署,以保证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清理整顿工作的情况,可直接告民政部,由民政部汇总报国务院。

一九九〇年六月九日

告知事项的通知关于撤消市科技干部局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将科委的科技干部管理职能划归人事部管理的精神,为便于工作的衔接,理顺科技干部管理工作的关系,经市委、市政府讨论决定,撤销市科技干部局,现将有关科技干部管理职能转移事宜通知如下:

一、撤消市科技干部局,其科技干部管理职能划归市人事局,并保留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的名义。

二、市科技智力交流服务中心仍由市科委领导,其性质、职能、经费渠道不变。

××市编制委员会

××××年×月×日

国家教委关于认定首批省级重点职业高级中学的通知

我委于去年制定、颁发了《省级重点职业高级中学的标准》,并决定对职业高中开展评估。各地按照我委颁发的《标准》,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订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评估标准和办法,并认真地组织了评估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审批后,我委将其中办学指导思想端正、办学条件较好、教育质量较高并对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较好作用的206所职业高中认定为首批省级重点职业高级中学。现将认定的学校名单予以公布。希望上述学校,继续努力,争取更大成绩,在本地区乃至全国更好地发挥骨干和示范作用。

在总结这次评估经验的基础上,今年,我委将继续进行对职业高中的评估和重点职业高中的认定工作,请你们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调动各方面关心、支持职业中学建设的积极性,以推进职业技术教育的健康发展。

附件:省级重点职业高级中学名单

(本例文受文单位、文号及发文时间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桂政干〔1990〕××号

自治区××厅:

经研究决定:

任命×××同志为自治区××局局长;

免去×××同志的自治区××局局长职务。

一九九〇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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