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委托书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中国文书大典中卷》第1164页(1127字)
【简介】:
股票交易委托书是证券商受客户委托并代其买进或卖出特定数量的某种证券时填写的书面文件。一般为证券交易所使用的文书,即股票持有人与证券交易经纪人之间的契约。
股票交易委托为证券交易程序的第一道环节,也就是客户在证券商处办理好帐户开设手续后,便可委托办理股票交易。可以用电话、电报、信件或亲自前往等形式向证券商发出委托指令,经纪人(受委托人)对一切委托事项要严守秘密。若违约或失密而给客户造成损失,证券商应予赔偿。
委托交易委托书类型较多,按交易性质划分,有买进委托书、卖出委托书、信用交易委托书(卖空和垫头交易)。
股票交易委托书由标题、委托事项、证券交易事项三部分组成。委托书主要采用表格形式来表述,清楚具体。
(一)标题 一般用组合式来排列,具体印制时,“委托书”三个字应醒目,字体大于表格中的字体。如“×××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书”。
(二)委托事项 为便于填写,可由4个小单元构成。一是交易性质。主要说明委托方是要求买进,还是卖出。此块置于首要醒目位置,委托方易于填写,证券商易于识别,避免出现差错。二是委托方式。该块采用横式排列,属电话委托,还是电报委托;是书面委托,还是当面口头委托。若是电报委托或书面委托,必须将委托电报和委托书函附贴在委托书后备查。三是委托人事项。主要为委托人姓名和证券交易所开设的帐户号数。四是委托时间。由于证券交易价格随市场行情而变,波动性较大,有起有伏,价格走势有时瞬息万变,所以记载委托时间是表格中不可缺少的一项,而且应占据通栏的特定位置,详细记录要准确,如年、月、日、上午或下午、时、分都须准确记录,切忌粗心或疏忽。
(三)证券交易事项 此单元采用竖式排列,主要有证券名称、股数和面额、限价、有效时间等项。这是委托书的实质内容部分,填写时同样要细致、准确。
填写委托书时,应注意一些规定,以免出现问题。如:“限价”空缺者可视为市价委托;未填写“有效时间”者被看作当日有效。另外,买卖如未成交,委托书应当保存。
【范例】:
××××证券股份
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