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银行团驻北京代表、北京花旗银行经理贝纳德致美国驻华公使马克谟函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467页(718字)
【事件内容】:
我荣幸地收到上月31日中国外交部关于湖广铁路借款问题致美国驻华公使照会的副本。
外交部在来照中表示,上月12日三国公使联合照会中所提出的有关最近停付湖广铁路借款一事业已分别转致财政、交通两部核复,并抄录交通部复文作答。
交通部复文第一部分把铁路无力偿还债务归咎于这样的事实,即由于不能发行补充借款所致。必须首先指出的是,粤汉路所以不能完成的主要障碍(除欧战对其有不可避免的影响外)是中国政府在该线通过的各省不能维持必要的和平与秩序。其次,各国银行团曾不止一次地表示愿意讨论发行补充借款的问题,条件是要保证正当使用资金、管理铁路、保管收入和对现有的及补充借款提供适当的抵押品。
对于目前铁路无力偿还借款和借款已成为中国政府财政上的“严重负担”,各国银行团对此表示遗憾,但并不能因此认为这一情况已影响中国政府对于债票持有人应负的义务。
关于三国公使照会中为了履行借款合同第八条的规定,要求中国政府应以关税收入来清偿过期债务一事,外交部在其来照中表示此事业已转致财政部核办,并表示交通部已要求财政部筹款偿还。来照并没有谈到财政部对此究已采取何种行动,而且各国银行团代表也未收到有关此事的进一步通知。在此情况下,并鉴于财政部是借款合同第八条的主要有关者,因此,外交部的复照对于三国公使提出的要求显然未能做出适当的答复,各国银行团代表冒昧要求公使再次提出要求,俾便上述机构予以进一步的考虑。
上一篇:汇丰银行致伦敦的电报
下一篇: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