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系王文华拟借法款修建柳渝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602页(1037字)

【事件内容】:

1919年,王文华(1)曾和其兄王伯群商议,由王伯群代表贵州省公署在上海与华侨赵某(背后有法国人)接洽,出资修筑柳渝(柳川—重庆)铁路,同时将铁路两旁各三十公里内的矿产归铁路公司开采。附带条件是:贵州省公署向铁路公司借美金一千万元兴办实业,年息六厘。这件有关贵州整个经济建设事业的大借款,事前不仅贵州省公署不知道,就连督军兼省长刘显世也不知道。王伯群把他在上海和华侨赵某签订的草约寄回后,刘显世召集各厅长和省议会议长及地方绅耆开会讨论,大家方才明悉。王文华出席说明经过后,与会诸人对于修建铁路、便利贵州交通运输,原则上表示同意,但大家认为此事牵连川、桂两省,必须取得他们的赞成合作。其次,大家对于附带借款一千万美金开发贵州实业一节,认为从签约之日起即照付利息,而事先又无计划,如此,企业还未见效,每年便须先付息金六十万元美金,折合银洋一百二十万元,当时贵州地方财政收入每年不到三百万元,军政开支尚感不敷支配,这笔利息从何而出?对于大家所提的这个疑问,王文华回答说:“办实业三年内自然不会生利,可以‘挖本填息’”。会上有人又说:“交款时先扣除三年利息一百八十万元美金,就损失银洋三百六十万元,未免太吃亏。”王文华就用威胁语气说:“官兵欠饷几个月,不发钱就很难维持,希望从这笔借款中拨一百六十万美金补发欠饷。”大家默然不语。……刘显世见着僵持不下,便转圜说:“下次再详细讨论。”当时无结果而散。

次日清晨,政务厅长陈幼苏到财政厅长张协陆家,并约集省议会议长张彭年(张协陆之弟)共同密商应付办法。……张协陆以财政厅长的职责,提出了书面反对意思:(一)修铁路是贵州人民和政府多年来的希望,但铁路两旁各三十公里内矿产由铁路公司开采,即令我省同意,川、桂两省是否赞同?(二)创办实业,事先无计划,挖本填利,损失太大;款既要借,可缩减为银元三百万元,每年息金十二万元,由财政厅负责筹付,不增加人民负担。(三)此项借款必须点滴用在办实业上,军政机关不能挪用,并由负责长官立约签名盖章保证。张协陆不仅将这项意见向政府提出,还连同草约全文印发,因而引起了全省人民尤其是贵阳市民对王文华弟兄的行动的极大不满。……

张协陆既不与王文华合作,甚至出面公开反对,使借款问题归于失败(从那次会议无结果后,即搁置不谈),新派自然更加仇视张协陆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