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五年铁道计划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737页(273字)
【事件内容】:
蒋委员长总绾行政以来,所筹交通建设之中,有一理想之五年铁道计划。推行之实施方针,定有四大原则:(1)必选有利之途;(2)必应国民之需要;(3)必期抵抗之少;(4)必择地位之适宜。计划中所列之五大系统如下:(1)中央铁路系统;(2)东南铁路系统;(3)西南铁路系统;(4)西北铁路系统;(5)东北铁路系统。五年之内,须筑八千一百三十九公里之铁路。平均每年须筑一千六百二十八公里。由于政府财政困难,惟有利用外资建造新路。然必须旧路健全进展,使路债本息如期照付,债信提高,外资方自易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