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民族出版社《中国历代民族法律典籍》第11页(2853字)

(始皇帝)三十三年,发诸尝逋亡人、赘婿、[一]贾人略取陆梁地,[二]为桂林、[三]象郡[四]、南海,[五]以适遣戍。[六]西北斥逐匈奴。自榆中[七]并河以东,[八]属之阴山,[九]以为四十四县,城河上为塞。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阙、[十]阳山、北假中,[十一]筑亭障以逐戎人。徙谪,实之初县。[十二]禁不得祠。明星出西方[十三]。三十四年,适治狱吏不直者,筑长城及南越地。[十四]

[一]【集解】瓒曰:“赘,谓居穷有子,使就其妇家为赘婿。”

[二]【索隐】谓南方之人,其性陆梁,故曰陆梁。【正义】岭南人多处山陆,其性强梁,故曰陆梁。

[三]【集解】韦昭曰:“今郁林是也。”

[四]【集解】韦昭曰:“今日南。”

[五]【正义】即广州南海县。

[六]【集解】徐广曰:“五十万人守五岭。”【正义】适音直革反。戍,守也。《广州记》云“五岭者,大庾、始安、临贺、揭杨、桂阳。”《舆地志》云:“一曰台岭,亦名塞上,今名大庾;二曰骑田;三曰都庞;四曰萌诸;五曰越岭。”

[七]【集解】徐广曰:“在金城。”

[八]【集解】服虔曰:“并音傍。傍,依也。”

[九]【集解】徐广曰:“在五原北。”【正义】属,之欲反。按:五原,今胜州也。

[十]【正义】高阙,山名,在五原北。两山相对若阙,甚高,故言高阙。

[十一]【集解】晋灼曰:“《王莽传》云‘五原北假,膏壤殖榖’。北假,地名也。”【索隐】高阙,山名;北假,地名。近五原。【正义】郦元注《水经》云:“黄河迳河目县故城西,县在北假中。”北假,地名也。按:河目县属胜州,今名河北。《汉书·地理志》云属五原郡。

[十二]【索隐】徙有罪而谪之,以实初县,即上“自榆中属阴山,以为三十四县”是也。故汉七科谪亦因于秦。

[十三]【集解】徐广曰:“皇甫谧云彗星见。”

[十四]【正义】谓戍五岭,是南方越地。

(《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六》,第253页-254页)

南越王[一]尉佗者,[二]真定人也,[三]姓赵氏。秦时已并天下,略定杨越,[四]置桂林[五]、南海、象郡,[六]以谪[七]徙民,与越杂处十三岁。[八]佗,秦时用为南海川令。[九]至二世时,南海尉[十]任嚣[十一]病且死,召龙川令赵佗语曰:“闻陈胜等作乱,秦为无道,天下苦之,项羽、刘季、陈胜、吴广等州郡各共兴军聚众,争天下,中国扰乱,未知所安,豪杰畔秦相立。南海僻远,吾恐盗兵侵地至此,吾欲兴兵绝新道,[十二]自备,待诸侯变,会病甚。且番禺负山险,阻南海,东西数千里,颇有中国人相辅,此亦一州之主也,可以立国。郡中长吏无足与言者,故召公告之。”即被佗书,[十三]行南海尉事。[十四]嚣死,佗即移檄告横浦、[十五]阳山、[十六]湟机[十七]关曰:“盗兵且至,急绝道聚兵自守!”因稍以法诛秦所置长吏,以其党为假守。[十八]秦已破灭,佗即击并桂林、象郡,自立为南越武王。[十九]

[一]【正义】都广州南海县。

[二]【索隐】尉他。尉,官也;他,名也;姓赵。他音徒河反。又《十三州记》云“大郡曰守,小郡曰尉”。

[三]【索隐】韦昭曰:“故郡名,后更为县,在常山。”

[四]【集解】张晏曰:“杨州之南越也。”【索隐】案:《战国策》云吴起为楚收杨越。【正义】夏禹九州本属杨州,故云杨越。

[五]【索隐】按:《地理志》武帝更名郁林。

[六]【索隐】案:本纪始皇三十三年略陆梁地,以为南海、桂林、象郡。《地理志》云“武帝更名日南”。

[七]【索隐】音直革反。

[八]【集解】徐广曰:“秦并天下,至二世元年十三年。并天下八岁,乃平越地,至二世元年六年耳。”

[九]【索隐】《地理志》县名,属南海也。【正义】颜师古云:“龙川南海县也,即今之循州也。”裴氏《广州记》云:“本博罗县之东乡,有龙穿地而出,即穴流泉,因以为号也。”

[十]【集解】徐广曰:“尔时未言都尉也。”

[十一]【索隐】五刀反。

[十二]【索隐】案:苏林云“秦所通越道”。

[十三]【集解】韦昭曰:“被之以书。音‘光被’之‘被’。”【索隐】韦昭云“被之以书”,音皮义反。

[十四]【索隐】服虔云:“嚣诈作诏书,使为南海尉。”

[十五]【索隐】案:《南康记》云“南野县大庾岭三十里至横浦,有秦时关,其下谓为‘塞上’”。

[十六]【索隐】姚氏案:《地理志》云揭阳有阳山县。今此县上流百余里有骑田岭,当是阳山关。

[十七]【集解】徐广曰:“在桂阳,通四会也。”【索隐】涅机。邹氏、刘氏本并作“涅”,音年结反。《汉书》作“湟机”,音皇。又《南粤传》云“出桂阳,下湟水”是也。而姚察云《史记》作“涅”,今本作“湟”,涅及湟不同,良由随闻则辄改故也。《水经》云含汇县南有汇浦关,未知孰是。然邹诞作“涅”,《汉书》作“湟”,盖近于古。

[十八]【索隐】案:谓他立其所亲党为郡县之职或假守。

[十九]【集解】韦昭曰:“生以‘武’为号,不稽于古也。”

(《史记卷一百一十三·南越列传五十三》,第2967页-29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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