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丸
书籍:中国历代民族法律典籍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民族出版社《中国历代民族法律典籍》第127页(463字)
汉末,辽西乌丸大人丘力居,众五千余落,上谷乌丸大人难楼众九千余落,各称王,而辽东属国乌丸大人苏仆延,众千余落,自称峭王,右北平乌丸大人乌延,众八百余落,自称汗鲁王,皆有计策勇健。中山太守张纯叛入丘力居众中,自号弥天安定王,为三郡乌丸元帅,寇略青、徐、幽、冀四州,杀略吏民。灵帝末,以刘虞为州牧,募胡斩纯首,北州乃定。后丘力居死,子楼班年小,从子蹋顿有武略,代立,总摄三王部,众皆从其教令。袁绍与公孙瓒连战不决,蹋顿遣使诣绍求和亲,助绍击瓒,破之。绍矫制赐蹋顿、峭王、汗鲁王印绶,皆以为单于。
后楼班大,峭王率其部众奉楼班为单于,蹋顿为王。然蹋顿多画计策。广阳阎柔,少没乌丸、鲜卑中,为其种所归信。柔乃因鲜卑众,杀乌丸校尉邢举代之,绍因宠慰以安北边。后袁尚败奔蹋顿,凭其势,复图冀州。会太祖平河北,柔帅鲜卑、乌丸归附,遂因以柔为校尉,犹持汉使节,治广宁如旧。
(《三国志卷三十·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第三十》,第834页-835页)
上一篇:蜀国对少数民族的治理
下一篇:中国历代民族法律典籍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