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藏族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民族出版社《中国历代民族法律典籍》第517页(6195字)
(至元二十九年二月)庚寅,宣政院臣言,授诸路释教都总统辇真术纳思为太中大夫、土蕃等处宣慰使都元帅。
(九月)甲申,乌思藏宣慰司言:“由必里公反后,站驿遂绝,民贫无可供亿。”命给乌思藏五驿各马百、牛二百、羊五百,皆以银;军七百三十六户,户银百五十五。丁亥,从宣政院言,置乌思藏纳里速古儿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
(十二月)壬子,敕中书省用乌思藏站例,给合里、忽必二站马牛羊,凡为银九千五百两。
(《元史卷十七·本纪第十七·世祖十四》,第360页-369页)
(至元三十年春正月)丙子,西番一甸蛮酋三人来觐,各授以蛮夷军民官,仍以招谕人张道明为达鲁花赤。
(二月)辛亥,诏发总帅汪惟和所部军三千征土番,又发陕西、四川兵万人,以行枢密官明安答儿统之,征西番。
(六月)庚寅,诏云南旦当仍属西番宣慰司。
(九月)己未,明安答儿率军万人征土蕃,近遣使来言,乞引茂州先附寨官赴阙,不允。
(《元史卷十七·本纪第十七·世祖十四》,第370页-374页)
(大德元年三月)甲戌,西蕃寇阶州,陕西行省平章脱列伯以兵进讨,其党悉平,留军五百人戍之。
(六月)甲辰……赐诸王也里干等从者钞二万锭,朵思麻一十三站贫民五千余锭。
(十月)戊午……以朵甘思十九站贫乏,赐马牛羊有差。
(《元史卷十九·本纪第十九·成宗二》,第410页-413页)
(大德十一年七月)丙寅,以礼店蒙古万户属土番宣慰司非便,命仍旧隶脱思麻宣慰司,防守陕州。
(《元史卷二十二·本纪第二十二·武宗一》,第483页)
(至大二年秋七月)壬辰,宣政院臣言:“武靖王搠思班与朵思麻宣慰司言:‘松潘叠宕威茂州等处安抚司管内,西番、秃鲁卜、降胡、汉民四种人杂处,昨遣经历蔡懋昭往蛇谷陇迷招之,降其八部,户万七千,皆数百年负固顽犷之人,酋长令真巴等八人已尝廷见。今令真巴谓其地邻接四川,未降者尚十余万。宣抚司官皆他郡人,不知蛮夷事宜,才至成都灌州,畏惧即返,何以抚治?宜改安抚司为宣抚司,迁治茂州,徙松州军千人镇遏,为便。’臣等议,宜从其言。”诏改松潘叠宕威茂州安抚司为宣抚司,迁治茂州汶川县,秩正三品,以八儿思的斤为宣抚司达鲁花赤,蔡懋昭为副使,并佩虎符。
(《元史卷二十三·本纪第二十三·武宗二》,第512页)
(延祐六年四月)丙午,命宣政院赈给西番诸驿。
(《元史卷二十六·本纪第二十六·仁宗三》,第589页)
(延祐七年冬十月)乙丑……帝师请以醮八儿监藏为土番宣慰使都元帅,从之。
(《元史卷二十七·本纪第二十七·英宗一》,第607页
(至治三年二月)……遣教化等往西番抚初附之民,征畜牧,治邮传。
(二月)丁未,西番参卜郎诸族叛,敕镇西武靖王搠思班等发兵讨之。
(《元史卷二十八·本纪第二十八·英宗二》,第628页-629页)
(泰定元年十二月)陕西行省以兵讨阶州土蕃。察罕脑儿千户部饥,赈粮一月。
(《元史卷二十九·本纪第二十九·泰定帝一》,第652页)
(泰定二年春正月)戊申,以乞剌失思八班藏卜为土蕃等路宣慰使都元帅,兼管长河西、奔不儿亦思刚、察沙加儿、朵甘思、朵思麻等管军达鲁花赤,与其属往镇抚参卜郎。
(《元史卷二十九·本纪第二十九·泰定帝一》,第653页)
(泰定三年五月)丁卯……遣指挥使兀都蛮镌西番咒语于居庸关崖石。庚午……河西加木笼赡部来降,以答儿麻班藏卜领卜刺麻沙搠部,公哥班领古笼罗乌公远宗兰宗孛儿间沙加坚部,唆南监藏卜领兰宗古卜剌卜吉里昔吉林亦木石威石部,朵儿只本刺领笼答吃列八里阿卜鲁答思阿答藏部。
(八月)辛丑……西番土官撒加布来献方物。
(《元史卷三十·本纪第三十·泰定帝二》,第670页-671页)
(泰定四年闰九月甲午)土番阶州饥,赈钞千五百锭。
(《元史卷三十·本纪第三十·泰定帝二》,第682页)
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秩从二品,宣慰使五员,经历二员,都事二员,照磨一员,捕盗官二员,儒学教授一员,镇抚二员。其属二:
脱思麻路军民万户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副万户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镇抚一员。
西夏中兴河州等处军民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治中一员,府判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属官:税务提领,宁河县官,宁河脱脱禾孙五员,宁河弓甲匠达鲁花赤。
洮州元帅府,秩从三品,达鲁花赤一员,元帅二员,知事一员。
十八族元帅府,秩从三品,达鲁花赤一员,元帅一员,同知一员,知事一员。
积石州元帅府,达鲁花赤一员,元帅一员,同知一员,知事一员,脱脱禾孙一员。
礼店文州蒙古汉军西番军民元帅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元帅一员,同知一员,经历、知事各一员,镇抚二员,蒙古奥鲁官一员,蒙古奥鲁相副官一员。
礼店文州蒙古汉军奥鲁军民千户所,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总把五员,百户八员。
礼店文州蒙古汉军西番军民上千户所,秩正四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一员,新附千户二员。
礼店阶州西水蒙古汉军西番军民总把二员。
吐蕃等处招讨使司,秩正三品,招讨使二员,知事一员,镇抚一员。其属附:
脱思麻探马军四万户府,秩正三品,万户五员,千户八员,经历一员,镇抚一员。
脱思麻路新附军千户所,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
文扶州西路南路底牙等处万户府,秩从三品,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二员。
凤翔等处千户所,秩从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百户二员。
庆阳宁环等处管军总把一员。
文州课程仓粮官一员。
岷州十八族周回捕盗官二员。
常阳贴城阿不笼等处万户府,秩从三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
阶文扶州等处番汉军上千户所,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二员。
贵德州,达鲁花赤、知州各一员,同知、州判各一员,脱脱禾孙一员,捕盗官一员。
必呈万户府,达鲁花赤二员,万户四员。
松潘宕叠威茂州等处军民安抚使司,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安抚使一员,同知一员,佥事一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镇抚一员。威州保宁县,茂州汶山县、汶川县皆隶焉。
静州茶上必里溪安乡等二十六族军民千户所,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
龙木头都留等二十二族军民千户所,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
岳希蓬萝卜村等处二十二族军民千户所,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
折藏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
土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宣慰使四员,同知二员,副使一员,经历、都事各二员,捕盗官三员,镇抚二员。
朵甘思田地里管军民都元帅府,都元帅一员,经历一员,镇抚一员。
剌马儿刚等处招讨使司,达鲁花赤一员,招讨使一员,经历一员。
奔不田地里招讨使司,招讨使一员,经历一员,镇抚一员。
奔不儿亦思刚百姓,达鲁花赤一员。
碉门鱼通黎雅长河西宁远等处军民安抚使司,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安抚使一员,同知一员,副使一员,佥事一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镇抚二员。
六番招讨使司,达鲁花赤一员,招讨使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雅州严道县、名山县隶之。
天全招讨使司,达鲁花赤一员,招讨一员,经历、知事各一员。
鱼通路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经历、知事各一员。黎州隶之。
碉门鱼通等处管军守镇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镇抚二员,千户八员,百户二十员,弹压四员。
长河西管军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二员。
长河西里管军招讨使司,招讨使二员,经历一员。
朵甘思招讨使一员。
朵甘思哈答李唐鱼通等处钱粮总管府,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副总管一员,答刺答脱脱禾孙一员,哈里脱脱禾孙一员,朵甘思吉刺灭吉思千户一员。
亦思马儿甘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二员。
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宣慰使五员,同知二员,副使一员,经历一员,镇抚一员,捕盗司官一员。其属附见:
纳里速古儿孙元帅二员。
乌思藏管蒙古军都元帅二员。
担里管军招讨使一员。
乌思藏等处转运一员。
沙鲁思地里管民万户一员。
搽里八田地里管民万户一员。
乌思藏田地里管民万户一员。
速儿麻加瓦田地里管民官一员。
撒剌田地里管民官一员。
出蜜万户一员。
嗸笼答剌万户一员。
思答笼剌万户一员。
伯木古鲁万户一员。
汤卜赤八千户四员。
加麻瓦万户一员。
札由瓦万户一员。
牙里不藏思八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千户一员,担里脱脱禾孙一员。
迷儿军万户府,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初厚江八千户一员,卜儿八官一员。
(《元史卷八十七·志第三十七·百官三》,第2195页-2200页)
丙申,大军伐蜀,皇子出大散关,分兵令宗王穆直等出阴平郡,期会于成都。按竺迩领砲手兵为先锋,破宕昌,残阶州。攻文州,守将刘禄,数月不下,谍知城中无井,乃夺其汲道,率勇士梯城先登,杀守陴者数十人,遂拔其城,禄死之。因招徕吐蕃酋长勘拖孟迦等十族,皆赐以银符。略定龙州。遂与大散军合,进克成都。师还,而成都复叛。
丁酉,按竺迩言于宗王曰:“陇州县方平,人心犹贰,西汉阳当陇蜀之冲,宋及吐蕃利于入寇,宜得良将以镇之。”宗王曰:“安反侧,制寇贼,此上策也,然无以易汝。”遂分蒙古千户五人,隶麾下以往。按竺迩命侯和尚南戍沔州之石门,术鲁西戍阶州之两水,谨斥堠,严巡逻,西南诸州不敢犯之。
……
初,按竺迩之告老,制命彻理袭征行元帅。彻理以病不视事,国宝乃谓诸弟曰:“昔我先人,耀兵西陲,大功既集,关陇虽宁,而西戎未靖,此吾辈立功之秋也。”乃遣谢鼎与弟国能,持金帛说降吐蕃,酋长勘陀孟迦从国宝入觐。国宝奏曰:“文州山川险厄,控庸蜀,拒吐蕃,宜城文州,屯兵镇之。”从之,授国宝三品印,为蒙古汉军元帅,兼文州吐蕃万户府达鲁花赤,与勘陀孟迦皆赐金符。
(《元史卷一百二十一·列传第八·按竺迩》,第2984页-2986页)
元起朔方,固已崇尚释教。及得西域,世祖以其地广而险远,民犷而好斗,思有以因其俗而柔其人,乃郡县土番之地,设官分职,而领之于帝师。乃立宣政院,其为使位居第二者,必以僧为之,出帝师所辟举,而总其政于内外者,帅臣以下,亦必僧俗并用,而军民通摄。于是帝师之命,与诏敕并行于西土。
(《元史卷二百二·列传第八十九·释志》,第45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