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民族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工作大事记1949-1983》第105页(1372字)

3.9 国务院第七次全体会议,听取了中央人民政府驻西藏代表张经武作的关于西藏地方工作的报告、阿沛·阿旺晋美代表西藏地方政府作的西藏情况的报告和詹东·计晋美代表班禅堪布会议厅作的几年来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的决定》,并决定由达赖喇嘛任主任委员,班禅额尔德尼任第一副主任委员,张国华任第二副主任委员,阿沛·阿旺晋美为秘书长。会议还通过了《国务院关于西藏交通运输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帮助西藏地方进行建设事项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西藏地方工作人员工资待遇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对于西藏地方政府和班禅堪布会议厅委员会之间关于历史和悬案问题的谈判达成的协议的批复》和《国务院关于达赖喇嘛随行官员领导小组关于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和比例及其主要人员、藏钞、藏军问题的报告的批复》。会议还任命刘格平为中央民院院长,苏克勤、寿祺为副院长;免去乌兰夫的中央民院院长职务,刘格平、刘春的副院长职务。 (《人民日报》55.3.13.①)

3.13 《人民日报》就三月九日国务院关于西藏工作举行的第七次全体会议,发表社论:《西藏地方工作发展的新阶段》。 (《人民日报》55.3.13.①)

4.21 国务院第九次全体会议,通过任命甘春雷为中央民委办公厅主任,朋斯克、薛向晨、高锡堂为副主任;谢鹤筹为政法司司长,杰、平错旺阶为副司长;甘春雷为财经司司长,文正一、李星光为副司长;薛向晨为文教司司长,尹育然为副司长;叶尚志为人事司副司长;刘春为政策研究室主任,杨静仁为副主任。任命马卓洲为河北省民委主任,苏毓秀为副主任;陈北辰为辽宁省民委主任,李学盈为副主任;宋任远为吉林省民委主任;张瑞麟为黑江省民委主任,杨子荣、王丕年、文炳学为副主任;杨雨民为热河省民委主任,杨润田、尔德尼、丁振德为副主任;马鸿宾为甘肃省民委主任,王志强、李健、陈那笋巴图、马重雍、达吉、马绍文为副主任;冀春光为青海省民委主任,松布、夏茸尕布、孟全禄、景生明为副主任;赵笃生为山东省民委主任,李敬渔、花经熬为副主任;谢华为湖南省民委主任,龙辑五为副主任;赵卓云为广西省民委主任,梁华新、黄举平、张景宁、秦振武为副主任;阎红彦为四川省民委主任,任景龙、索观瀛、华尔功臣烈为副主任;张冲为云南省民委主任,孙雨亭、王连芳、龚绶、胡忠华、李呈祥、思鸿升、刀栋庭、余海清、马伯安、汪学鼎、霜耐冬为副主任;黄觉庵为西康省民委主任,瓦渣木基、沙纳为副主任。 (《国务院公报》55.7.P.275-291)

6.1 内务部公布《婚姻登记办法》。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省人民委员会和自治区的自治机关,对于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婚姻登记,如果不适用本办法的时候,可以另做变通规定,分报内务部和民族事务委员会备案。” (《人民日报》55.6.3.②)

7.16 国务院批复广西省人委会,关于伊斯兰教的“开斋”节、“古尔邦”节、“圣纪”节放假问题,具体放假日期由各省规定。 (《国务院公报》55.12.P.41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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