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湖北人民出版社《二十世纪外国社会科学家辞典》第365页(247字)

【生卒】:1937—

德国社会学家、法学家,不来梅大学欧洲法政治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冲突社会学和法院程序社会学。其部分研究成果对于法律比较和文化社会学极有价值,并被作为论述和解决冲突的经验基础。他对诉讼社会学的观点已被作为典范而列入法学教科书。其所有研究的最大特点是从社会学家和法学家的双重角度研究了法律在社会中的作用条件。着有《法律与冲突》(1976)、《联邦德国破产清偿的实践》(1978)、《国家和经济结合中的法律形式》(1982)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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