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湖北人民出版社《二十世纪外国社会科学家辞典》第547页(271字)

【生卒】:1879—1951

德国法学家。他从巴比罗尼亚-亚西利亚法的法史研究着手,在私法史领域作出了很大的成绩,同时他对破释契形文字也作出了贡献。他不囿于古代法史的范围,致力于对涉及东方法、希腊法、罗法、日尔曼法等法的比较研究。在着名的《欧洲与罗马法》(1958)一书中,他采用社会学的手法,展开了独特的法社会学理论。他还阐明了由于纳粹政策而使罗马法陷入危机的结构性因素,从德国法学同社会的关系入手,探究打破法史学危机、拯救以古典主义文化圈为基础的欧洲法学的途径。他也是研究古罗马的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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