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湖北人民出版社《二十世纪外国社会科学家辞典》第954页(304字)

【生卒】:1888—

德国政治学家、法学家,1921年起先后在波恩、柏林、科隆等地执教。系国家宪法和公法方面的着名理论家。魏玛时期主要致力于重现政治哲学的历史关系,解释魏玛帝国宪法,撰写了至今仍拥有大量读者的《资产阶级法国家的宪法学》(1928)一书。很早就探讨了“决策”对于应用法律准则和制定法系前提的独特意义,批评了议会制和多数制,描述了魏玛现实同自由主义法国家模式的不一致性,试图以此证明资产阶级的议会制同实证主义法律学说都属历史上过时的。另着有《政治神学》(2卷,1922,1970)、《法学思想的三种类型》(1934)、《矛的理论》(1963)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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