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湖北人民出版社《二十世纪外国社会科学家辞典》第42页(267字)

【生卒】:1905—

德国国际法和经济法学家。

曾任格廷根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设在巴黎的欧洲原子能法庭法官、德国国际法学会会员等职。最先发展了现代国际经济法的系统理论,在这个领域里取得了卓越的成就。他把国际经济法规定为“国际组织经济的法律”,它包括国际法、国内法、公法和私法。

并将其内容分为国际贸易法、国际货币法和国际经济管理法三部分。

他的理论富有实践意义,因此获得很高的评价。他的主要着作《国际经济法基本问题》(1956),被西方法学界公认为国际经济法方面的权威性的、经典性的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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