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湖北人民出版社《二十世纪外国社会科学家辞典》第445页(251字)

【生卒】:1841—1935

美国法律史学家和法律哲学家。

1902-1932年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认为法律是人的仆人而不是人的主人,因此应该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状况;认为立法是立法机关的事,而不是法院的事,人民在宪法范围内有权通过他们选出的代表,选择制定不管是好是坏的法律;主张思想自由不仅要包括我们所赞同的思想,而且要包括我们所厌恶的思想。他的见解常常异于大多数持保守主义态度的法官,故而被称为“伟大的异议者”。

着有《法律文件集》(192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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