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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者,心气之道所由①;舍者,神乃为之使②。九窍、十二舍③者,气之门户,心之总摄④也。生受之天⑤,谓之“真人”。⑥真人者,与天为一。

书籍:鬼谷子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湖北人民出版社《鬼谷子辞典》第103页(460字)

【注释】:

①心气之道所由:是由心气之道所决定的。

②神乃为之使:精神是舍与五气之使者。

③十二舍(shè):指人的眼、耳、鼻、舌、身、意及其感觉的对象色、声、香、味、触、事等。

④总摄:主宰,主持。

⑤生受之天:生灵是由上天传授给人间的。

⑥真人:道家称存养本性或修真得道之人。

(旧注:心气合自然之道,乃能生术,术之有道由舍,则神乃为之使。十二者,谓目见色,耳闻声,鼻受香,口知味,身觉触,意思事。根境互相停舍,故曰“十二舍”也。气候由之出入,故曰“气之门户”也。唯心之所操秉,故曰“心之总摄也”。凡此皆受之于天,不亏其素,故曰“真人”。真人者,体同于天,故曰“与天为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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