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生产能力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湖北人民出版社《企业管理公式辞典》第470页(591字)

指水泥企业生产水泥产品的全部设备的综合平衡能力,应以水泥窑为中心综合平衡计算,并按混合实物量和普通水泥数量分别表示。其计算步骤是:首先计算熟料生产能力,然后再分别计算水泥生产能力。

(1)计算熟料生产能力。水泥窑生产能力(以熟料表示,吨/年)=每台水泥窑设计能力或查定能力(吨/小时)×全年运转时间(小时)

(2)按混合实物量计算的水泥产品生产能力。水泥生产能力(按混合实物量表示,吨/年)=熟料生产能力(吨/年)÷(甲品种水泥产量比重×甲品种每吨水泥的熟料单耗+乙品种水泥产量比重×乙品种每吨水泥的熟料单耗+丙品种水泥产量比重×丙品种水泥的熟料单耗)

(3)按普通水泥计算水泥产品生产能力。普通水泥生产能力(吨/年)=熟料生产能力(吨/年)÷(1-混合材所占比重%-石膏所占比重%)由于水泥由熟料、混合材及石膏三类磨制而成,因此上式中,1-混合材所占比重%-石膏所占比重%=熟料所占比重%。

(4)水泥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能力应包括回转窑和立窑的全部设备的生产能力;但划分大、中、小型企业时所用的生产能力,回转窑厂不包括小立窑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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