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板玻璃生产能力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湖北人民出版社《企业管理公式辞典》第470页(409字)

指平板玻璃生产企业生产平板玻璃产品的全部设备的综合平衡能力。它按其主要生产设备玻璃熔窑、引上机和其它设备相适应的引上机能力计算,并一律折合为2毫米平板玻璃标准箱数。其计算公式如下:

平板玻璃生产能力(标准箱)

由于原板在切裁工序中有损耗,故计算平板玻璃生产能力时,还应扣除这一部分损耗,即乘以切裁率。切裁率的计算公式为:

引上机规定开动台时=〔全部引上机数量(台)×日历小时数(8760)〕-计划检修停工台时

因原料不足、任务不足等原因而停工的时间,不应在日历台时数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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