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平均数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湖北人民出版社《企业管理公式辞典》第12页(627字)

又称平均数指标。

指统计研究对象在同质总体内各单位某一数量标志的一般水平。它是综合反映社会现象某一数量标志在一定条件下一般水平的指标。统计平均数是把总体各单位标志值之间的差异抽象后再加以平均,能表明现象的一般水平,它是统计分析中常用的一项指标。

其计算公式如下:

平均数是两个独立的但又紧密联系的指标数值之比,它一般是一种具有单位的各数,其计算单位和标志值的计算单位是一致的。

利用平均数,可以对若干同类现象在不同单位、地区进行比较研究,评价不同单位、地区的经济效益、工作成绩和存在问题;可以研究某一总体某种数值的平均水平在时间上的变化,表明总体的发展过程的趋势变动;还可用于分析社会经济现象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用来估计、推算和计算其他有关指标。计算和应用平均数必须注意以下几点:作为计算平均数的基础的总体必须是同质的;必须用组平均数补充总平均数;还应当利用分配数列或典型单位的资料来补充总平均数。

统计平均数较容易与强度相对数相混淆,两者的主要区别是:前者是同一总体的总体总量和它的标志总量相比,而后者则是两个不同总体的但又有联系的指标的对比。统计平均数的计算的方法有5种,即算术平均数(分为简单算术平均数和加权算术平均数)、调和平均数、众数、中位数和几何平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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