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摹仿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65页(717字)
心理美学术语。所谓内摹仿,是对动作对象的一种摹仿。它不是出于意志的摹仿,而是观照的摹仿,就是说意识不到自己已外现的摹仿动作,而只在意识里仍然有一种活动,有一种努力,以及对这种内心活动、努力的成功的感觉。由于内摹仿,主体已被外射、转运到对象里面去,主体以及主体运动的感觉已和发出动作的那个对象打成一片、融为一体。这时主体感觉到在对象里面“自由、轻松和自豪”,这种内摹仿就是审美的摹仿。内摹仿说是由德国美学家谷鲁斯建立的。谷鲁斯认为凡是知觉都要以摹仿为基础,但审美活动中的摹仿,不是那种大半外现于筋肉动作的一般知觉摹仿,它是大半内在而不外现的一种内摹仿,即审美主体在内心里摹仿外界事物精神上或物质上的特点。他把内摹仿看作审美活动的主要内容。同时,他把内摹仿的运动知觉看作审美活动的核心。围绕这个核心,过去的经验记忆和当丽对形象的知觉才融合成为整体。在完满而又强烈的审美活动当中,总会有内摹仿的运动过程。这一过程不是一种单纯的人脑中完成的过程,即不只是过去的动作、姿态等记忆同感官知觉的融合,其中还表现为各种动作的摹仿性活动。这种摹仿性活动,如:腿、臂、整个躯干或面部随意肌真实或微露端倪的动作,大大有助于主体的审美活动。由于内摹仿的作用,在观赏者的心灵中产生一种特殊的幻觉。这种幻觉同一般知觉幻觉、心理幻觉一样,其特征在于“把自我加以变化,投射到外物中去”。但不同于后者的是,审美幻觉是主动的、自觉的。在当代,鲁枢元把“手势语言”同内摹仿联系起来,他认为文学创作中的“内摹仿”基于人们的“手势语言”,作家在写作时常伴随有笔下的语言活动在内心产生相应的动觉,这是一种相当于“内摹仿”的动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