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思维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51页(666字)

指人们在实践过程中以自己在以往实践中所形成的理智性或理性的情感反作用于认识对象的思维形式。

人的情感可分为非理智性的情感和理智性的情感这两大类型,后者是情感思维的重要依据。在人的认识活动中,因为对客观事物反映的程度不同,辨别是非和利害关系的能力及控制自我的能力不同,就产生了不同类型的情感。

停留在感性阶段的情感,尤其是缺乏和失去辨别力和控制力的条件下产生的情感,是非理智的情感。而一旦感情阶段上升到了理性的情感,才是理智的高级型的情感。

情感思维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情取舍、以情评价和以情而作。以情取舍指人们在实践活动中,从自己的感情出发决定客观对象的取舍。以情评价指人们按照自己的情感对客观对象作出评价,出于不同的立场、受不同形式的情感支配,对同样的对象作出的评价也是不同的。以情而作,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从自己的情感出发,在理性的情感的支配下进行实践,从事创作。以情而作的情况,在艺术家的创造活动中,表现最为明显。不同的作家表现同一题材,因其情感思维方式不同,对材料的剪裁、取舍也不同。情感思维作为一种独特的思维形式,和形象思维、抽象思维及灵感思维既互相联系,又彼此区别。情感思维中的情感是人们借助逻辑思维形成的一种心理结构;逻辑思维中的意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本质属性抽象概括形成的概念结构。

形象思维主要在审美实践中起作用,情感思维则可以在审美实践和其他实践中都起作用。情感思维是灵感思维产生的一个重要前提,同时通过灵感思维的创造性突破,又可以增加人们对事业的信心,促进情感思维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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