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灵感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81页(1189字)

把灵感纳入思维科学的研究范畴,从心理学、创造学的角度阐发灵感激发系统的一般模式、基本过程、主要机制,揭示这一种思维形式的实质及特点的学科。

灵感是艺术创作中认识飞跃的一种特殊心理现象,表现为各种心理因素的高度综合。灵感思维具有非预期的突发性、非自觉性、创造性、多种认识功能的综合性等特点。

“灵感”概念最早出现在欧洲。

英H·奥斯本曾把西方“灵感”概念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原始宗教意义上的神赐天启论;灵感与天才的概念相结合;灵感与无意识的心理学相结合。这虽是一条唯心论的发展路线,但包含了文艺灵感学中的一些合理内涵。其中特别是柏拉图最早将灵感的原始宗教含义演化为文艺创作理论,给后世西方灵感学理论的发展以很大的启发。

他认为“灵感”是“神的诏语”,是一种“失去理智的迷狂状态”,不是凭技艺知识而能人力所致的。他的灵感理论长时间统治着西方文坛,在康德、黑格尔的美学里以及浪漫主义者的艺术主张中都可以找到它的影子。

中国美学史上,庄子强调人的自然本性的直觉,开始接近具有现在意义的“灵感”现象。

较早对文艺灵感进行详细阐释的是晋人陆机。

他的《文赋》明确描述了灵感来不可遏、去不可止的特点,并强调其非自觉及天理性色彩。后世历代文论家、人的论述都不同程度地吸收了陆机的思想并有所发展。

南宋诗人以禅喻诗,大说“妙悟”、“妙趣”;清朝王士祯讲“兴会”等等,实即灵感。但是陆机的描述并不具有学科性意义,后人也一般从自身的经验直感去解释灵感,文艺灵感学作为一门学科的兴起则在近几年。目前国内较系统研究文艺灵感学的综合性着作是陶伯华、朱亚燕的《灵感学引论》(1987)和郭久麟的《文学创作灵感论》(1990)。现代心理学、脑科学、思维科学提出了大脑活动情况的一些崭新解释,如“思维的大脑神经回路说”。

这种观点认为,大脑神经元组成的神经回路是思维产生的生理基础,而神经回路的构成方式可能造成各种不同的思维方式:收敛型的回路可能与抽象思维有关;发散性的回路可能与联想思维有关;假如有的回路突然接通,就可能导致灵感思维。实质上,各种类型的灵感创造活动虽然有不同的表现形态,但是它们发生的基本过程是一致的,它们内在的结构模式是相同的。大脑中的感受器和贮存器纳入外界信息后,通过判断区对这些信息迅速处理,分解为一个个适应性很强的“游离态”的知识单元。这时,主体思想处于高度的受激状态。大脑中建立起许多暂时联系线路,调动所有的知识贮藏,潜思维处于一触即发的状态。

忽然,由于内在的思维运动,或者由于外界某一同构信息的启发,所有游离状态的知识汇聚为完整有序的知识系统。这时思维由常态飞跃到高能态,主体超越了自我,完成了智力的跃进,思想的飞跃。新的思想与意象如泉奔涌如雨倾注,想象力十分活跃,问题迎刃而解。

这就是艺术灵感的状态。灵感的活动方式是一个具有复杂结构的功能系统。

上一篇:艺术构思学 下一篇:作家心理学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