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与形式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677页(814字)

情感-符号论美学着作。

作者苏珊·朗格。1953年出版。它是作者符号理论“三部曲”的第二部,第一部为《哲学新解》,第三部为《心灵:人类情感论》。中译本为刘大基等人所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出版。

全书以“艺术是人类情感符号的创造”为中心论题,分三大部分、共二十一章。在第一部分“艺术符号”中,作者主要探讨了艺术的生成及其本质,认为“艺术是人类情感符号的创造”。

在第二部分“符号的创造”中,作者着重探讨了人类情感符号的艺术抽象过程,提出了艺术虚象与幻想的理论。作者认为艺术抽象的过程,就是艺术创造虚象或幻象的过程,即创造一种与自然完全脱离的虚象或幻象的过程,它是艺术形象成为情感符号、传达人类普遍情感的决定性步骤。

作者进而指出,各类艺术的基本区别,就在于它们创造了不同的艺术幻象。

在第三部分“符号的力量”中,作者重点探讨了艺术符号的感人力量来自于它具有生命的形式这一问题。

“生命形式”是该书中提出并使用的重要概念之一,其含义是:在作者看来,人的感觉能力是组成生命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在一定程度上生命本身就是感觉能力。作为感觉能力的生命与人们观察到的生命应该一致,只有当感觉基础上产生的直觉能力发现、观照对象与自身有某种一致时,观照对象才可能包含某种情感,情感实际上也是一种集中、强化的生命。

人类创造出来的艺术品(符号)要激发人的美感,就必须使自己作为一个生命活动的投影或符号呈现出来,必须使自己成为一种与生命的基本形式相类似的逻辑形式,这种“生命逻辑形式”就称之为“生命形式”。作者还论述了“生命形式”的基本特征,即“有机统一性”、“运动性”、“节奏性”和“生长性”。最后作者通过七大艺术部类中的大量例证,充分论证了艺术形式与生命形式有着相类似的逻辑形式,即艺术形式与生命形式具有相同结构的可能性。

因此,艺术作品也就是情感的形式或是能将内在情感系统呈现出来以供我们认识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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