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救国六大纲领》
书籍:中外关系史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外关系史辞典》第80页(356字)
中国共产党在全面抗战前夕的对日方针。本称《中华人民对日作战基本纲领》。1934年4月20日,中国共产党在日军步步进逼而国民党政府却坚持不抵抗政策的严重局势下,为了号召人民开展民族武装自卫战争,制定了本纲领。主要内容是:(1)全体海陆空军总动员对日作战;(2)全体人民总动员;(3)全体人民总武装;(4)没收日本帝国主义在华财产及卖国贼的财产,以解决抗战经费问题;(5)成立由工、农、兵、学、商代表选出的全中国民族武装自卫委员会;(6)联合日本帝国主义的一切敌人作友军,与一切善意保持中立的国家建立友谊联系。纲领公布时,宋庆龄、何香凝、马相伯也参加签名。上海成立了“中国民族武装自卫委员会”,全国许多大城市和南洋群岛等地也成立了分会。受到了各界爱国人士的热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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