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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税务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外关系史辞典》第87页(447字)

清末统辖全国税务的官员。1854年(咸丰四年),清政府在上海设江海关,派司税管理,但实权由英、美、法3国组成的海关税务管理委员会把持。1858年,为办五口通商税务,改司税为正副税务司各1人,由英国人和美国人担任。1861年总理衙门设立,内设总税务司署,设正、副总税务司各1人,负责全国海关税务。是年,清政府委派英国人李泰国任总税务司。1863年(同治二年)李泰国去职回国,由英人赫德继任,直至1908年去职,掌管中国海关大权达40多年。总税务司负责“综理全国关税行政与关员任免事务”,“掌各海关征收课税之事”。正副总税务司下有正税务司4人,副税务司6人。其组织分总务、机要、统计、汉文、铨叙5科及内债基金处、造册处、驻外办事处,各科处主要官员均为洋员。总税务司所辖各海关,各设正、副税务司1至3人不等,亦为洋员。总税务司及各海关税务司完全垄断了中国的海关税务。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清政府另设税务处,总税务司及各海关税务司改由税务处节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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