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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传入中国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外关系史辞典》第513页(499字)

佛教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源于古印度,其创始人是古印度北部迦毗罗卫国(今尼泊尔境内)王子悉达多·乔答摩。佛教是公元前6世纪中叶以来反婆罗门教的派别之一。其早期的基本教义有“四谛”、“八正道”、“十二因缘”等。佛教在古印度的发展有4个阶段:即原始佛教、部派佛教(上座部和大众部等)大乘佛教(把以前的佛教称小乘佛教)和大乘密教。公元前3世纪,佛教在印度国内得到广泛传播。公元2世纪时,在贵霜王朝迦腻色迦王的扶持下,流传于今斯里兰卡、缅甸、泰国、柬埔寨、老挝和中国傣族地区的,通称南传佛教(属小乘);流传于中国、朝鲜、日本、越南及中国藏族和蒙族地区的,通称北传佛教(属大乘)。佛教自西汉哀帝元寿元年(前2)传入内地(一说为东汉明帝永平十年,即公元67年),魏晋北朝得到发展,至隋唐时达到鼎盛,遂产生天台宗、华严宗、唯识宗、净土宗、法相宗、禅宗、密宗等中国佛教宗派,并传入朝鲜、日本和越南等。而传入西藏的形成藏传佛教,其后传入今不丹、尼泊尔、蒙古等。两宋以后,佛教某些基本教义为儒教所吸收,逐渐衰微。对中国哲学、文学、艺术和民间风俗等各个方面都有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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