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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外关系史辞典》第591页(601字)

亦称“东京审判”。即1946年1月19日至1948年11月12日在东京对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日本首要战犯进行的国际审判。远东军事法庭由中、苏、美、英、法、印、澳、荷、加、菲和新西兰的法官组成。1946年4月29日正式开庭。庭上首先起诉了28名日本甲级战犯。5月3日正式审判。审判持续了两年半,开庭818次。日本前外相松冈洋右,前军令部总长永野修身在审判中病死,日本法西斯创始人大川周明因患精神病免予判刑。最后判决了首要战犯25人的罪行。其中将前首相东条英机大将、前陆军航空总监土肥原贤二大将、前首相广田弘毅、前日本中国派遣军参谋长板垣征四郎、前日本缅甸派遣军司令官木村兵太郎大将、前日本上海派遣军司令官松井石根大将、前陆军省军务局长武藤章中将等7人判处绞刑;前首相平治骐一郎、前陆相荒木贞夫、前关东军司令官梅津美治郎、前日本中国派遣军总司令畑俊六等16名判无期徒刑;前外相东芗茂德判20年徒刑;前外相重光葵判7年徒刑。1948年12月22日,东条等战犯在东京巢鸭监狱执行绞刑。除甲级战犯外,其余战犯由受害各国分别审判。前日本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冈村宁次原应列为甲级战犯,但在蒋介石包庇下,不仅未列为远东军事法庭审判对象,且在中国审判时,竟判为无罪释放。1950年起,美国不顾有关国家的抗议,陆续释放了许多重要战犯,其中包括甲级战犯重光葵、荒木贞夫、烟俊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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