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比利时关系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外关系史辞典》第1070页(1009字)
1961年9月比利时王太后伊丽莎白访华并参加中国国庆12周年庆祝活动。1971年10月25日中比建立外交关系。建交后两国关系得到发展。1975年4月阿尔贝亲王和首相廷德曼斯先后访华。同年两国签订航空和海运协定。1978年中国外贸部长、谷牧副总理、铁道部长和交通部长先后访比。1979年11月23日中国同比-卢(森堡)经济联盟签订发展经济、工业、科学和技术合作协定。同年比副首相兼经济大臣克拉斯访华,王任重副总理访比。1980年4月两国签订关于比利时向中国提供贷款的协定。1981年1月比副首相兼交通大臣斯皮塔尔斯访华。5月比国王博杜尔一世和王后访华。1983年比对外关系大臣廷德曼斯、交通邮电大臣、参众议院议长、经济事务大臣、比共主席等相继访华,中国国务委员兼经贸部部长陈慕华、邮电部长文敏生、人大副委员长陈丕显、司法部长邹瑜先后访比。同年7月两国签订合营生产数字程控电话交换机合同及有关贷款协定。1984年3月两国签订比利时将继续向中国提供无息政府贷款的协定。3月比副首相让·高尔访华。6月两国签订投资保护协定。1984年11月中国对外友协王炳南会长率团访比,同年比外贸国务秘书康皮奈尔率经济代表团访华。1985年4月比首相马尔滕斯访华,两国签订“和平利用原子能合作协定”、“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以及关于比利时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的协定。1986年5月外交部长吴学谦访比。1987年2月比法语社会党主席斯皮塔尔斯访华。3月国务委员兼国家科委主任宋健访比。8月两国签署关于比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国家贷款的协定。11月李先念主席访比,这是中国元首首次访比。两国签署关于民事司法协助协定。自1984年至1986年中比之间上海-安特卫普省(1984年5月27日)、湖南省-埃诺省(1985年4月18日)、陕西省-安特卫普省(1985年5月14日)、安阳-斯哈尔克市(1985年9月12日)、福建省-列日省(1986年2月27日)先后建为友好省市。比利时还在上海设有总领事馆。从1979年至1989年,比利时向中国贷款达30亿比法朗。1989年北京政治风波后,中比关系有所停滞。1991年4月比外贸大臣罗贝尔·于尔班访问中国,恢复了正常关系,两国混合委员会开了会,比向中国提供长期无息贷款2亿比法郎。同年4月12日中国副总理、上海市市长朱镕基访问了比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