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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英法联军委员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外关系史辞典》第353页(508字)

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英法联军进占广州后成立的殖民机构。

1857年(咸丰七年)12月29日,英法联军攻下广州后,将两广总督叶名琛抓往印度加尔各答,又俘虏了广州将军穆克德纳和广东巡抚柏贵等。1858年1月9日,联军以两国公使和司令官名义发出布告,宣称广州城由联军军事管制,由联军分守各城门。清政府驻防军全部遣散,并交出武器和军火库。

柏贵“恢复”巡抚职务,掌管政府业务。

同时由英国代理广州领事巴夏礼和罗哈威上校及法国修莱海军大佐(即殿邦)3人组成联军委员会,巴夏礼主其事。委员会成员驻在巡抚衙门。

其主要职责是:(1)以100名英兵和30名法兵组成巡逻部队,在城内巡逻,负责治安;(2)在联军占驻区以外发生的中国人案件,由中国官吏处理;但牵涉到外国人的案件和在占驻地区内发生的一切“犯罪”行为,均由委员会按军法处治;(3)“巡抚”发布的布告,必须加盖委员会印信,否则无效。委员会对广州有最高统治权,柏贵只是一个傀儡,而当时清政府却仍承认柏贵为广东巡抚。

1859年,柏贵死,清政府另派劳崇光为两广总督,劳也与柏处同样地位。1861年英法联军撤出广州,委员会统治局面始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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