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船招商局
书籍:中外关系史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外关系史辞典》第460页(627字)
简称招商局。
清末洋务派创办的第一个新式航运企业。1872年(同治十一年),李鸿章为解决外轮垄断航运、旧式沙船业又日益衰落所造成的漕运困难问题,乃令朱其昂招集商股,官督商办,12月在上海成立轮船招商局。因募股困难,经营不善,次年由唐廷枢接办改组,重订规章。总局设上海,先后在天津、牛庄、烟台、福州、厦门、广州、香港、汕头、宁波、镇江、九江、汉口和国外的长崎、横滨、神户、新加坡、槟榔屿、安南、吕宋设分局,承运漕粮,揽载商货。
1881年(光绪七年)募足股本银100万两,次年增募100万两。成立之初即遭外国轮船公司削价竞争打击,依靠漕运专利、回空免税、官款协济及华商支持等办法,始初步站稳脚跟。
1877年,以银222万两高价收购美商旗昌轮船公司全部产业,船只增至30余艘。但因负债过多,管理混乱,外轮乘势倾轧,至营业亏蚀,处境困难。
1884年由盛宣怀接管改组,再订章程,“官督”权力显着加强,“商办”色彩削弱,业务停滞不前。
创办后的20年间,其利润率大抵为10%,大大低于外轮公司。中法战争和中日战争时,该局两度出售给外国洋行“保管”,战后赎回。1909年(宣统元年),归属邮传部管辖。
1932年国民党政府强行低价收股,改为国营。次年与铁道部订立联运合同,独家垄断全国水陆联运。抗日战争时期,总局曾先迁香港,后移重庆,战后迁回上海。1947年11月止,有船460艘,总吨位达33万余吨。解放后由人民政府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