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吉林人民出版社《运输经济辞典》第139页(230字)
因生产或工作需要而增添或更新少量的固定资产。按增加固定资产处理,区别于日常低值易耗品消费。包括增加或更换零星自制设备、外购设备以及零星土建工程。由其它单位拨入的固定资产而发生的运杂费和安装费,超过规定限额的也应计入。该项购置其单项设备或工程所需资金较少,按固定资产价值大小及增添性质的规定和限额规定,分别由固定资产投资、大维修或事业经费中列支。基建项目中所包含的零星设备购置,无论数量大小,都列入该项目投资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