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伎
书籍:中国丝绸之路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新疆人民出版社《中国丝绸之路辞典》第509页(260字)
乐部名,又称“十部乐”。唐太宗所定的宫庭伎乐,用于筵宴外族及外国宾客。唐朝建国之初,仍用隋旧制,以“九部乐”为筵宴和祭礼之乐。唐太宗平高昌,得高昌乐及乐工,于是在贞观十六年(642)十一月,改隋乐制,变“九部”为“十部”,去隋“九部乐”中之“礼毕”,收“高昌伎”及“讌乐”。故“十部伎”即龟兹伎,疏勒伎、安国伎、康国伎、高丽伎、西凉伎、高昌伎、讌乐、清乐伎、天竺伎等十部。唐玄宗开元间调整乐制,凡大宴会,设十部之伎于庭,“以备华夷”。每宴奏乐三日,乐止则文舞退,武舞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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