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考核的基本原则和激励方式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现代企业理财手册下》第1459页(1151字)
1.对责任中心成绩考核的原则
(1)及时正确地考核各责任中心的短期性成绩。
短期性的成绩是指责任中心短期内完成的责任任务。这种成绩能够在财务上及时地反映出来,较容易考核。
(2)对责任中心的长期性成绩要尽可能客观。
长期性成绩是指工作的成绩要在长期内才能逐渐表现出来的。表现为:
A.每期表现的成绩并不显着,但每期都有。例如有一种新的生产方法,可以减少废料,每期减少数不多,但采用之后,可以一直用下去,能长期地使废料有所减少。
B.近期的成绩不显着,而远期显着。例如工厂使用新机器,或生产新产品,近一、二期财务报表上不易看出成绩,比较长期就能明显看出。
由于长期成绩短期内难以显示,为减少对其考核的主观性,可以把考核期放得长远一些,如2年、3年对其成绩考核一次,以消除考核中存在的主观性。
(3)在对责任中心成绩考核时,要做到短期成绩和长期成绩相结合。
2.对责任中心的激励方式
(1)对责任中心集体的激励方式对责任中心的激励方式主要是奖金,追加浮动或效益工资。例如对实际上经营好的责任中心,奖金总额给得多,职工升级指标给得多等。对责任中心奖金多为一年发放一次,也可一年发放两次。奖金次数少、间隔时间长,说明注意长期性的成绩。
(2)对责任中心员工个人的激励方式
对责任中心员工个人的激励方式主要是:
A.奖金,可按个人直接计算,按班组计算的可先按班组计算奖金总额,然后在员工个人之间分配。
B.晋级。对于得出色的,又有一定工作能力的员工,可在计奖的同时,进行技术(或行政)晋级,以激励创造更大的成绩。
C.加薪。对于干得好的职工,对企业有一定贡献,在计奖的同时还可进行加薪(向上浮动一级工资),以资鼓励。
对员工个人的奖金多为按月发放,也有按季度发放的,一般综合奖间隔期较长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