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新疆人民出版社《中国丝绸之路辞典》第643页(526字)

东经91°13′~94°44′、北纬43°21′~45°05′。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部,因境内有巴里坤湖而得名。西汉时其地为蒲类国,受匈奴东蒲类王兹力支控制。东汉初,北匈奴的呼衍王在此游牧,常从此向东袭击。永平十六年(73),窦固击败呼衍王于此。至晋、北魏、隋朝时,此地相继被蠕蠕、高车、突厥所占有。唐太宗伐高昌王国时,行军副总管姜行本逾天山先夺此地,后唐政府即在其地设县,属北庭大都护府辖制。唐末到五代时,此地属高昌回鹘王国所有。元朝政府将其划归别失八里行尚书省。康熙五十四年(1715),始属清朝,为清政府经营西域的前哨。雍正九年(1731),岳钟琪始筑巴里坤城。乾隆二十四年(1759)设总兵,三十七年(1772)在原城址东南展筑会宁城。三十八年(1773)设镇西府,又置宜禾县,划归甘肃行省。清咸丰五年(1855)改府为厅。光绪十年(1884)始划归正在组建中的新疆省。1913年开始在此设县。因其境内为哈萨克族牧民长期游牧之地,故1954年人民政府将其改为哈萨克自治县。现有人口10万,居民为哈萨克、汉族。巴里坤以体矮、健壮、善走、适合于妇女、儿童乘骑而闻名。名胜古迹有任尚碑、突厥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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