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治十一年(公元1498年)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新疆人民出版社《中国丝绸之路辞典》第1036页(513字)

秋,八月,复封陕巴为哈密忠顺王。先是,都御史王越出河西,而陕巴至甘州。越乃令三种都督:回回则写亦仙,畏兀儿则奄克孛剌,哈喇灰则拜迭力迷失,共佐陕巴。奄克孛剌以罕慎弟与陕巴不协,乃妻陕巴以罕慎女结好。遂赐陕巴蟒玉大帽,为忠顺王,而释写亦满速儿等西归。会越卒,哈密三种人久厌兵,初以国乱,入居甘肃境上,射猎为生,不愿归哈密。文升请留家之半肃州,往来自便。

明史纪事本末·兴复哈密》

九月,王越言:“哈密不可弃,陕巴亦不可废,宜仍其旧封,令还哈密,量给修城筑室之费,犒赐三种番人及赤斤、罕东、小列秃、乜克力诸部,以奖前劳,且责后效。”报可。

《明纪·孝宗纪二》

秋,(九月),王越言:“哈密不可弃,陕巴亦不可废,宜仍其旧封,令先还哈密,量给修城、筑室之费,犒赐三种番人及赤斤、罕东、小列秃、乜克力诸部,以奖前劳,且责后效。”帝亦报可。自是,哈密复安,土鲁番亦修贡惟谨。

《明史·西域一·哈密卫》

是年,土鲁番入贡。

《明史·孝宗本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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