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德九年(公元1514年)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新疆人民出版社《中国丝绸之路辞典》第1040页(648字)

夏,四月己丑,彭泽总督甘肃军务,经理哈密。

明史·武宗本纪》

四月,(哈密)事闻,命都御史彭泽往经略。泽未至,贼遣兵分掠苦峪、沙州,声言予我金币万,即归城印。泽抵肃州,谓番人嗜利,可因款也。遣通事骥谕令还侵地及王,当予重赏。满速儿伪许之,泽即畀币帛二千及白金酒器一具。

《明史·西域一·哈密卫》

(土鲁番)诱(哈密)拜牙即叛,复据哈密。朝廷遣彭泽经略,赎还城印。其部下火者他只丁复据之,且导满速儿犯肃州。自是,哈密不可复得,而患且中于甘肃。会中朝大臣自相倾陷,番酋觇知之,益肆谗搆,贼腹心得侍天子,中国体大亏,贼气焰益盛。

《明史·西域一·土鲁番》

五月,(土鲁番)满速儿遣火者马黑木赴甘肃,投谩书,要索金币。总制邓璋、甘肃巡抚赵鉴以闻,请遣大臣经略,杨廷和等共荐彭泽。己丑,命泽总督军务,经理哈密。

《明纪·武宗纪三》

秋,八月,命右都御史彭泽总督甘肃,统延宁、固原诸镇兵,经略土鲁番。满速儿既据哈密,遗书镇巡索金币万,赎哈密城印。总制都御史邓璋以闻,故有是命。敕都督奄克孛剌、写亦仙等共守哈密、赤斤等卫,如遇土鲁番内侵,并力捍御。

《明史纪事本末·兴复哈密》

是年,哈密入贡。

《明史·武宗本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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