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德十三年(公元1518年)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新疆人民出版社《中国丝绸之路辞典》第1044页(379字)

勘至,于泽无所坐。琼怒,劾泽欺罔辱国,斥为民。坐昆、九畴激变,逮下吏,并获重谴。

明史·西域一·哈密卫》

三月,给事御史勘甘肃事还,报于彭泽无所坐。王琼怒,劾泽妄增金币,遣书议和,失信启衅,辱国丧师,与李昆、陈九畴俱宜罪。召廷臣集议,琼盛气以待,众不敢发。石天柱与同官王爌力明泽无罪,乃罢泽为民。昆、九畴皆逮讯。琼迁怒天柱、爌,取中旨出天柱为临安府推官,爌惠州府推官。琼又嗾土鲁番人在会同馆者,暴泽过恶,以显擢礼部主事张灿令署牒,且曰:“泽所为,南宋覆辙也。”灿力拒曰:“王公误矣,泽与土鲁番檄具在,岂宋和戎比,昔范仲淹亦常致书元昊,宁独泽也。”

《明纪·武宗纪四》

是年,天方、瓦剌入贡。

《明史·武宗本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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