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二十五年(公元1760年)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新疆人民出版社《中国丝绸之路辞典》第1094页(1804字)

春,正月庚戌,命乌鲁木齐屯田。乙卯,霍罕额尔德尼伯克遣使陀克塔玛特等入觐。丙辰,巴达克山素勒坦沙遣使额穆尔伯克等及齐哩克、博罗尔使入觐。定边将军兆惠等以霍集占首级来上,并俘酋扪多索丕等至京。丁巳,上御午门行献俘礼。命霍集占首级悬示通衢,宥扪多索丕等罪。己未,布鲁特阿济比遣使锡喇噶斯等入觐。

清史稿·高宗本纪三》

二月丙申,命车布登扎布以副将军统兵剿捕哈萨克巴鲁克图鲁,以玛瑺、车木楚克扎布为参赞大臣。甲辰,赐哈密扎萨克郡王品级、贝勒玉素布等冠服有差。

《清史稿·高宗本纪三》

三月丁未,试办伊犁海努克等处屯田。设乌鲁木齐至罗克伦屯田村庄。壬子,以阿布都拉为乌什阿奇木伯克,阿什默特为和阗阿奇木伯克,噶岱默特为喀什噶尔阿奇木伯克,鄂对为叶尔羌阿奇木伯克。甲寅,颁阿桂关防,驻伊犁办事,常亮等协同办事。戊辰,命新柱往叶尔羌办事。

《清史稿·高宗本纪三》

五月丙午,谕陕甘总督辖境止乌鲁木齐,饬杨应琚仍回内地。壬子,诏曰:“内地民人往蒙古四十八部种植,设禁之,是厉民。今乌鲁木齐各处屯政方兴,客民前住,各成聚落,汙莱辟而就食多,大裨国家牧民本图。无识者又疑劳民。特为宣谕。”己巳,哈萨克阿布勒巴木比特遣使入觐,赐敕书,却所请游牧伊犁,及居往巴尔鲁克等地。

《清史稿·高宗本纪三》

六月丁酉,召阿里衮回京。命海明赴喀什噶尔办事。

《清史稿·高宗本纪三》

秋,七月甲寅,伯什克勒木等庄回人迈喇木呢雅斯叛,阿里衮剿平之。戊辰,以杨宁为喀什噶尔提督。己巳,以俄罗斯驻兵和宁岭、喀屯河、额尔齐斯、阿勒坦诺尔四路,声言分界,谕阿桂、车布登扎布等来岁以兵逐之。

《清史稿·高宗本纪三》

八月丙戌,命乌鲁木齐驻札大臣安泰、定长、永德为总办,列名奏事。其大臣侍卫等,均如领队大臣例,专任一事,咨安泰等转奏。壬辰,以阿桂总理伊犁事务,授为都统。

《清史稿·高宗本纪三》

九月庚申,命德尔格驻辟展办事。癸亥,哈萨克汗阿布赉使都勒特克埒入觐。

《清史稿·高宗本纪三》

冬,十月乙亥,以苏州布政使苏崇阿刑求书吏,妄奏侵蚀七十余万,刘统勋等鞫治皆虚,革发伊犁。

《清史稿·高宗本纪三》

十二月丙戌,以伊犁、叶尔羌等处均驻大臣,无须更置道员,归总督辖。壬辰,上幸瀛台,赐入觐叶尔羌诸城伯克萨里等食,至重华宫赐茶果。丙申,以永贵为左都御史,命赴喀什噶尔办事,代舒赫德回京。

《清史稿·高宗本纪三》

伊犁屯议起,于河南之海努克立回屯,察罕乌苏立兵屯。

《清史稿·食货志一》

是年,令来京回人编一佐领,以和卓为佐领统辖之,后皆准此。

《清史稿·兵志一》

是年,始议于新疆设兵驻守。命阿桂率满洲、索伦骁骑五百,绿营兵百,回人二百,至伊犁搜玛哈沁,招抚厄鲁特,并筑城屯垦。其后陆续由内地增调屯田兵至二千五百人,五年更替,以五百人差操,二千人屯种,分二十五屯,设屯镇总兵。

《清史稿·兵志一》

是年,(乌鲁木齐)设同知。

《清史稿·地理志二十三》

是年,(阜康)筑堡,置巡司,寻改县丞。

《清史稿·地理志二十三》

是年,(伊犁)设办事大臣。

《清史稿·地理志二十三》

是年,(昌吉)置厅,设通判。

《清史稿·地理志二十三》

是年,敕乌鲁木齐易哈萨克百三十余匹归巴里坤。旋以五吉等言,选哈萨克所易马拨往巴里坤,遂停购买。阿桂言,伊犁易来哈萨克马渐成大群,敕书嘉予。

《清史稿·兵志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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