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三十年(公元1765年)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新疆人民出版社《中国丝绸之路辞典》第1099页(964字)

二月戊子,命阿桂赴伊犁办事。

清史稿·高宗本纪三》

闰二月辛亥,丑达改叶尔羌办事。以额尔景额为喀什噶尔参赞大臣。乙卯,乌什回人作乱,戕办事大臣素诚。丁巳,命明瑞进剿乌什。庚申,命明瑞、额尔景额总理乌什军务,明瑞节制各军。命阿桂、明亮赴伊犁办事,己巳,赐伊犁新筑驻防城名曰惠远,哈什回城曰怀顺。

《清史稿·高宗本纪三》

三月壬午,观音保剿乌什逆回失利。壬寅,追论素诚贪淫激变罪,籍产,戍其子于伊犁。以纳世通、卡塔海讳匿败状,籍产治罪。命永贵赴喀什噶尔办事。

《清史稿·高宗本纪三》

夏,四月辛未,哈萨克使臣鄂托尔济等入觐。

《清史稿·高宗本纪三》

五月乙酉,以和阗办事大臣和诚婪索回人,夺职逮问。命伊勒图赴塔尔巴哈台办事。甲辰,纳世通、卡塔海贻误军务,正法。

《清史稿·高宗本纪三》

六月己巳,谕明瑞勿受乌什逆回降。

《清史稿·高宗本纪三》

秋,七月乙未,前和阗办事大臣和诚以贪婪鞫实,正法。

《清史稿·高宗本纪三》

九月戊寅,乌什叛回以城降。辛卯,以明瑞等未将乌什叛人殄诛,送往伊犁,下部严议。

《清史稿·高宗本纪三》

冬,十月己酉,明瑞、阿桂以办乌什事务错缪,褫职留任。

《清史稿·高宗本纪三》

十一月庚寅,丑达以扶同桑斋多尔济私与俄罗斯贸易,正法。明瑞等以尽诛乌什附逆回众奏闻。甲午,以阿桂为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代安泰回京。

《清史稿·高宗本纪三》

是年,(伊犁)设额鲁特领队大臣。

《清史稿·地理志二十三》

是年,哈萨克沁德穆尔等献。敕其余马赴伊犁,毋于喀什噶尔诸地贸易。寻令沙拉伯尔游牧之哈萨克,与沙拉伯尔一体贡马。

《清史稿·兵志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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