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搜查罪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389页(346字)
中国刑法罪名。指非法对他人身体或住宅进行搜查的行为。本罪的主要特征是:(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和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侵害的对象是他人的人身和住宅。住宅是指属他人占有或使用的事实上供人从事日常生活所使用的场所。(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搜查他人身体或住宅的行为。搜查行为的方式可以是多样的,如搜索、检查、翻阅、搜身、挖掘等。搜查行为还必须是非法的。即没有搜查权的人进行的搜查,或者有搜查权的人违反刑事诉讼法有关搜查的规定,滥用职权,扩大搜查范围、违反搜查程序、违反法定时间规定的搜查,等等。(3)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4)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关于本罪的处罚,中国《刑法》第245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