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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词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465页(371字)

公诉人在法庭辩论阶段的首次发言。是出庭的检察长(员)支持公诉的一个重要环节。在法庭审判的辩论阶段公诉人所发表的公诉词是结合法庭调查所证实的犯罪事实,进一步从事实、证据、法律上揭露和证实犯罪的综合性发言,是对起诉书主旨的进一步阐述和补充。它不仅为法庭作出公正判决提供系统的意见,又是针对辩护方的一次辩论发言。公诉词的内容,一般应包括:(1)表明出庭的法律依据和职责;(2)对法庭调查的简要概括;(3)对证据、案情和法理进行分析,认定被告人的罪行,揭露被告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4)论述被告人犯罪的根源;(5)阐明被告人触犯的法律条款和应负的法律责任。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有的案件还应包括对被告人认罪态度的分析,建议法庭在量刑时酌情予以考虑,或者通过对犯罪行为的分析,指出有关部门应吸取的教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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