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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共有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503页(493字)

共有的一种类型。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根据共同关系对特定物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共有关系。它具有以下特征:(1)共同共有根据共同关系产生,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例如,因夫妻关系、家庭共同劳动而形成的夫妻财产共有关系和家庭财产共有关系。(2)共同共有中,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只要共同共有存在,共有人对共有的财产就不划分各人的份额。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后,才能确定各共有人的份额,以分割共有财产。(3)在共同共有中,各共有人平等地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对共有财产的收益,不是按照比例分配,而是共同享用。(4)对共有财产的处分,必须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共同共有在中国存在三种形态:一是夫妻共有,二是家庭共有。家庭共有的财产属于共同共有物。家庭共有物,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劳动所得的共有财产。三是遗产分割前的共有。按照中国继承法与民法的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各继承人对遗产的共有为共同共有。任何一个继承人均不能单独取得遗产的所有权,只能为全体继承人所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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