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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800页(289字)

中国刑法罪名。指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主要特征是:(1)侵害的客体是诉讼证据制度、国家安全机关对间谍案件的侦查工作和国家安全利益;(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行为;(3)行为人在主观方面出自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拒绝提供调查机关要求的情况和证据;(4)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中国《刑法》第311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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