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965页(252字)
指符合民法规定,至少不违反民法的禁止性规定或强制性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行为。如依法订立合同、订立遗嘱等等。民事合法行为的特点是它符合立法者的意志,能够发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效果,是法律鼓励当事人进行的行为。民事合法行为包括三种:(1)民事法律行为。是最常见、最重要的法律事实,如合同、遗嘱等。(2)准民事法律行为。如要约拒绝、履行催告、选择权行使催告、瑕疵通知、被继承人的宽恕。(3)事实行为。如先占、加工、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