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法律辞典

虐待罪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019页(386字)

中国刑法罪名。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能力履行赡养或抚养义务而不履行,经常以冻饿、禁闭、打骂、有病不给治、强迫超体力劳作、限制自由、凌辱人格等方式,从肉体或精神上进行摧残、折磨、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在中国,本罪的主要特征是:(1)侵害的客体是家庭成员在家庭生活中的平等权利和被害人的人身权利。(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经常性地对被虐待人进行摧残、迫害。(3)本罪在主观方面出自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对被害人进行摧残和折磨。(4)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有赡养或扶养能力和义务的家庭成员。根据中国《刑法》第260条的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该条还规定,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如果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不适用告诉才处理的规定。

上一篇:虐待俘虏罪 下一篇:挪用公款罪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