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094页(321字)
中国刑法罪名。指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其主要特征是:(1)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妇女个人性的自由、人格尊严和社会风尚。侵害的对象是14周岁以上的女性。(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侮辱妇女的行为。(3)本罪在主观上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一般具有满足自己性要求或者使被害人当场出丑难堪的目的。(4)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男性,也可以是女性。但是男性对除男儿童之外的男性,女性对除男儿童之外的男性实施强制猥亵行为,不构成本罪。对本罪的处罚,中国《刑法》第237条规定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犯本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