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113页(227字)
在英美侵权法中,指因缺少超常的谨慎和不具有极强的预见能力而未尽到注意义务。它主要适用于雇佣保证和承运人致乘客损害的案件。在大陆法中,轻微过失又分为具体过失和抽象过失。具体过失以行为人处理自己事务时的注意程度为标准,如欠缺这一注意,则为具体过失。抽象过失是指行为人欠缺善良家父的注意,即以具有相当经验的人为标准,如果行为人欠缺这一标准,即构成抽象过失。具体过失采用的是主观标准,而抽象过失采取的是客观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