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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请愿书1628年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132页(444字)

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爆发前不久的一个重要的政治、法律文献。1628年英国国会在义律(1592-1632)、皮姆(1584-1643)等领导下,以国会代表的名义向英王查理一世(1600-1649)提出的请愿书。1628年3月查理一世召开第三次议会时,资产阶级和新贵族通过《权利请愿书》,公开向国王提出四项要求:第一,未经议会同意,不得强迫任何人承担或缴纳任何“赠与”、税、强制借款、租税或类似的费用;第二,不经过国家法律或法定程序,不得非法逮捕任何人或剥夺其财产;第三,在普通居民家中,不得专断违法地派驻军队,不得按战时戒严法令审讯和处罚普通居民;第四,在每一个案件中,任何人不得干预或中止案件的审讯过程,或者通过建立临时法庭进行审判。英王出于财政需要,被迫接受该请愿书,但是仍继续加强君主专制,解散国会,终于导致资产阶级革命于1640年爆发。虽然《权利请愿书》公布后在实际上并未对国王产生什么约束力,但却一向被认为是英国宪法的成文部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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