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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与请求权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140页(315字)

指因物或权利的损害,赔偿义务人可向赔偿权利人请求让与基于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而对于第三人的请求权。传统民法曾认为请求赔偿的权利当然移转于赔偿义务人,但如系当然移转则可能助长赔偿义务人的讹诈行为。因此立法上此类请求权须经让与行为才能移转。让与请求权的目的在于消除不当得利的结果。例如,乙保管甲的物品,因疏忽大意而被丙盗去,甲此时可根据债务违反请求乙赔偿损失,同时可基于所有权请求丙返还原物及其孳息。让与请求权发生的要件有:(1)须发生物或权利的丧失或损害;(2)须第三人同时对于权利人负有损害赔偿或返还其物或权利的义务;(3)让与请求权须基于赔偿权利人的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而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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