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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定继承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223页(584字)

含有涉外因素或国际因素的法定继承。国际私法在确定涉外法定继承准据法方面存在同一制和分割制两种方法。(1)同一制,又称单一制,主张无论遗产是动产还是不动产,也无论遗产位于何处,法定继承应整体适用被继承人属人法。此方法偏重继承关系的人身性,并考虑了法律适用的一致性和便利,避免了法律适用的不合理。其不足之处在于,如果被继承人所属国与遗产中的不动产所在地国不一致,依被继承人属人法对不动产所作的判决有可能在不动产所在地国得不到承认和执行。目前,大多数国家法律及海牙《死者遗产继承的准据法公约》等国际公约都采用同一制确定法定继承准据法。此外,有极少数几个国家采用另一种同一制,即无论遗产是动产还是不动产,也无论被继承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法定继承整体适用遗产所在地法。(2)分割制,又称区别制,主张对动产遗产和不动产遗产的法定继承分别确定准据法,动产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属人法,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此方法同时兼顾了法定继承的人身性和财产性,也避免了对不动产法定继承所作的判决在不动产所在地国得不到承认和执行的可能性。其不足之处在于,对一项继承关系适用多个法律,如果各法律对法定继承作了不一致的规定,便破坏了法律适用的一致性,适用法律的结果也可能不合理。目前,英国、美国、法国、比利时、泰国、中国等国家采用分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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